关于征集采购项目供应商信息库的公告
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管理,建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采购交易市场,规范采购程序,提高采购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实行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制度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项目供应商,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登记报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入库供应商征集范围
序号 | 类别 | 子序号 | 子类别 | 响应情况 |
A | 食材供应 | 1 | 蔬菜 | |
2 | 禽类 | |
3 | 水产 | |
4 | 肉类 | |
5 | 干货 | |
6 | 调味品 | |
7 | 粮油 | |
B | 日用百货供应 | 8 | 洗漱用品 | |
9 | 洗涤用品 | |
B | 日用百货供应 | 10 | 纸巾类 | |
11 | 副食品 | |
12 | 饮品 | |
13 | 易耗品 | |
14 | 餐具 | |
15 | 厨具 | |
16 | 检测试剂 | |
17 | 洁具 | |
C | 办公用品供应 | 18 | 办公耗材 | |
19 | 电子配材 | |
20 | 体育用品 | |
D | 维修保养供应 | 21 | 五金 | |
22 | 灯具 | |
23 | 电器 | |
24 | 外修服务 | |
E | 水果供应 | 25 | 应季水果 | |
说明:潜在供应商根据子类别进行响应,同一个供应商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,可以同时响应多个子类别库,可跨库响应。
二、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;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
符合本公告要求,有意愿纳入我委采购供应商的,请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,按本公告要求发送电子申请材料到邮箱报名。
联系人:艾剑辉,电话:15779367993;
邮 箱:349933858@qq.com。
四、申请入库供应商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
1.第二部分所含条件;
2.办公场所情况及详细地址:提供注册地办公场所详情,并提供合法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。
3.公司简介(应当包括经营范围、公司规模、组织结构、员工人数、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);
4.如委托办理的必须同时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,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;
5.其他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;
以上材料留存复印件,同时提供原件核查。
6.采购项目供应商入库申请表(见附件)。
以上资料须使用A4纸彩印带目录装订成册,所有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方视为有效资料。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,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,可能导致不能入库;如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,须在一个月内持变更后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,重新变更补充备案。
五、合格供应商评审
我中心将视递交资料参选人情况,组织相关采购职能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质、技术力量和规模、提供产品质量、交货情况、履约能力及问题处理的效果、产品交付后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能力等主要内容,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。合格者经中心审核批准后,进入合格供应商备选库。
六、意向协议签订
凡进入合格供应商备选库的供应商,经过相关程序后,确定为日常供应商,我中心将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意向采购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在协议有效期内,我中心有上述产品采购需求时,将在合格供应商库中比价,择优采购,双方均严格按意向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。
七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1.入库供应商应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,如提交虚假材料及其他瞒报情况的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入库资格。
2.我中心将加强对供应商质量、服务的动态管理,对服务和质量较差、违反相关规定的,将按照《上饶市纪委市监委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取消其入库资格。
3.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,逾期报送的,不予受理。
4.进入备选库的合格供应商名单,我中心将通过电话告知。
附件 供应商入库登记表
清风基地
2022年3月23日
